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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对话:从伊斯兰文明的主要特征看回儒对话前景

2011-10-13 00:00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国际知名学者杜维明先生即提出“文化中国”的概念。杜先生的解释是“以沟通理性为方式的,从想像逐步落实日常生活的‘话语社群’,希望通过对话渐渐消解因不同语言、不同地域和不同信仰、乃至因性别、年龄、职业或阶层的差异而引发的异化感。”令人惊奇的是,早在一千四百多年前,伊斯兰教的先知穆罕默德所受启示《古兰经》中指出真主创造不同民族和群体,旨在相互交流与沟通:“人类啊!我从一男一女创造了你们,并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群体,以便你们互相认识与交流。”这几乎可以称之为最早的“文明对话”宣言。而“回儒对话”的提出与实践,乃是杜先生一直以来倡导的“文化中国”或“文明对话”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古兰经》的对话精神如出一辙。
  关于占据儒家中心位置的“仁”,孔子作了明确的解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作为新儒学代表人物的杜维明先生认为,为了防止“富强的善歪曲为报复的恶”,“中国也须向世界提出一文化的和谐讯息,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及‘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这原则可防止善良的歪曲,永远与他人为善,建立和谐。”当我们去探讨作为伊斯兰文明主要特征的多元性、开放性和宽容性时,会发现与儒家的这一原则具有异曲同工之妙。本文试从这一层面去展望回儒对话的前景,借此就教于杜维明先生及与会的各位专家和学者。

    一、多元的文明

    之所以有“文明对话”这一提法,与各文明之间的差异不无关系。伊斯兰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信仰占文明中的主导地位,但伊斯兰却坦然确认人类文明中的两大基本事实,它们对人类的思想、行为以及与他人的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两个事实便是:

   (一)人类在宗教及其他文化成份中的不同和差异,是真主(上帝)的意志,是真主睿智的选择;任何人无法阻挡真主的意志,或改变真主赋予宇宙的常道(规律)。《古兰经》说:“假如你的主意欲,他必使众人成为一个民族,但他们会不断有分歧和差异,……他为此而创造了他们。”《古兰经》注家们说:“为此”即指人类的差异。

   (二)人类在差异中的迷悟或偏离,其清算权在于真主,而且是在后世,而在今世他人无权清算。因此,针对反对者,真主说:“你应当召人于此道,你应当谨守天命,常守正道,不要顺从他们的私欲。你说:‘我确信真主所降示的经典,我奉命公平对待你们。真主是我的主,也是你们的主。我们有我们的工作,你们有你们的工作,我们不必和你们辩驳。真主将集合我们,他是唯一的归宿。”

基于此,伊斯兰文明博大的胸怀中容纳了各种不同的宗教,不同的国籍,不同的肤色,不同的语言,没有因为这些文化成份的差异而把任何人逐出这一文明之外。体现了统一文明之中的多元文化,使犹太教徒、基督教徒、萨比教徒以及信仰其他各种宗教的人生活在这一文明的庇护之下,他们的信仰和宗教活动不受任何干涉。大主教尔舒亚伯曾写到:“上帝让阿拉伯人做了我们的统治者,但他们对我们和蔼可亲,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实。他们绝不是基督教的敌人,相反,他们不仅尊重我们的宗教,尊重我们的牧师和使徒,而且支持我们修建教堂和修道院。”而且,这些不同的宗教和民族并未生活在伊斯兰文明的边缘,而是和穆斯林一起直接参与了这一文明众多领域的构建。美国学者希提的《阿拉伯通史》(马坚译)一书提到光辉灿烂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不乏其他宗教信徒的贡献。如被称作“翻译家的长老”的侯奈因•本•易斯哈格是景教徒;翻译过阿基米德著作的撒比特•本•古赖是萨比教徒;天文学家白塔尼原是萨比教徒,后改奉伊斯兰。无不说明伊斯兰对多元文化的认可和倡导。伊斯兰文明并非如一些人所想像的“宗教神学文化”,而是一种博大精深、多姿多彩的文明,其中包括宗教、语言、文学、哲学、自然科学、数理科学、人类学、社会学及其他种种学科。其中有艾布•哈尼法的法学及见解学派,马力克的法学及圣训学派;有沙菲仪的法源学,艾什尔里的凯拉姆学(辩证认主学),泰伯里的经注,布哈里的圣训辑录,贾希兹的文学,赫里勒的辞书,西伯威的语法,阿布杜•嘎希尔的修辞,伊本•西那的医学,穆台奈比的诗歌,伊本•海赛姆的眼科医学,比鲁尼的数学,安萨里的苏菲修行,伊本•鲁西德的哲学,伊本•赫尔敦的历史研究和社会学;其中有伊本•泰米叶的回归思想和伊本•阿拉比的苏菲意识,伊本•哈兹姆的表义论和沙蒂比的宗旨论;哲学家的理性主义和法学家的遵循精神,维新家的演绎和因袭者的固守……

    由于对多元文化的这种首肯,我们在伊斯兰世界的各大图书馆看到汗牛充栋、不胜枚举的各类图书,又可看到遍布世界的五彩缤纷、各具风格的伊斯兰建筑艺术,如安达卢西亚(今西班牙)的红宫,埃及的艾资哈尔大学,印度的泰姬陵……即使作为敬拜真主的神圣地方——清真寺,有阿拉伯风格的,有欧式风格的,也有典型的中国风格的(如西安的化觉寺,北京的牛街寺等)。需要指出的是,鉴于伊斯兰文化的包容性、多元性和现实性,其中囊括了其实不宜作为普遍指导的一些遗产,但如果将其否定或删除,一定不是客观之举,更与伊斯兰对文化多元性的首肯精神格格不入。所以,在伊斯兰文明的遗产中我们可读到艾布•阿塔西叶的淡泊诗和艾布•努瓦斯的吟酒诗,有《辞章之道》和《一千零一夜》,有朱奈迪的遵循经训的苏菲思想,又有哈拉吉和伊本•赛卜因的奇谈怪论,有同属穆斯林的不同信仰派别的著述,也有脱离伊斯兰的派别的言论……这些思想遗产虽然不无问题,但你无法彻底否定它、涂抹它,它是学者和专家们学术研究和学术比较的领域——专家们自有慧眼,当然不怕受其中消极因素和极端因素的影响。因为于多元之中汲取精华是《古兰经》的庄严教诲:“你向我的那些仆人报喜:他们聆听话语,然后择善而从。那些人是真主所引导的人;那些人是有智慧的。”

    伊斯兰文化的多元性还体现在,《古兰经》和《圣训》虽然是神圣的立法源泉,但除了信仰、功修、伦理等方面的少部分被称为“断然”的内容外,其大部分明文允许有不同的理解和看法,因为它们属于“或然”的内容。著名的四大教法学派的产生,乃是对经典明文多元理解的产物,是伊斯兰文化的正常现象,是伊斯兰文化多样化、多元性的具体说明。教法学派类似于诸子百家,不过属于多元性、互补性的差异,并非是对立和冲突的关系。如果说,伊斯兰文化允许对作为根本行为大法的《古兰经》和《圣训》有不同的见解(这种多元理解始于先知穆罕默德生前、圣门弟子时代,延续至今),那么,其他生活领域中的多元化自然是伊斯兰文明中不争的事实了。正如先知所说“对于你们的世俗之事,你们自己最清楚”的教诲为文化的多元性提供了广阔的天地,中世纪由阿拉伯人为主导,各民族(甚至有非穆斯林)共同创造的独领风骚的伊斯兰科学文化,乃是这一文明特性的直接结果。

    二、开放的文明

    开放性是文明多元化思想的自然延伸。穆斯林虽然以自己的文化和使命而感到自豪,但他们却反对闭关自守,而是向所有其他文明敞开胸怀,根据自己的价值取向,去吸收其他文化中的精华。《古兰经》明确指出自己的使命是证实以前各民族所受的启示:“我降示你这部包含真理的经典,以证实以前的一切天经,而监护之。”即《古兰经》旨在证实前人所受经典中的真理,肯定前人文明中的有益成分,并加以补充和完善。可见,伊斯兰文明的根本使命是来补充和构建已有的人类文明,而非抹杀和捣毁它。先知穆罕默德说:“我的使命是为了完善一切美德。”从而对以前的犹太教文明、基督教文明及一切天启宗教的文明给予肯定。故而伊斯兰要求穆斯林必须信奉所有天启经典和所有的先知,惟其如此,其信仰才算完美:“使者确信主所降示他的经典,信士们也确信那部经典,他们人人都确信真主和他的一切天使、一切经典和一切使者。〔他们说〕:‘我们对于他的任何使者,都不加以歧视。’”

    伊斯兰对所有人类文明(包括儒家文明和基督教文明)的包容性在于,承认真主(上帝)给每个民族或文明群体派遣过使者:“每个民族都有一个引导者。”“没有一个民族则已,只要有,其中就有警告者曾经逝去了。”“派遣使者之前,我不会惩罚〔任何人〕。”《古兰经》原文“高姆”和“乌玛”有“民族”“群体”“文化共同体”等多层含义。译文不免凸显局限性。根据这个含义,真主不仅给以色列人和阿拉伯人派遣过使者(如穆萨〔摩西〕、尔撒〔耶稣〕和穆罕默德),而且给中华文明、印度文明及一切人类文明实体都派过使者。以宽容的学术风格而著称的现代伊斯兰思想家纳迪姆•艾勒•基斯尔在他的名著《信仰的历程》中谈及古希腊哲学家时说:“我更倾向于认为,在埃及、中国和印度,古人的许多哲学是天启的遗迹,却被历史湮没;留下那些遗迹者被列入哲学家,而或许他们就是先知,或先知的追随者。”关于儒家文明的奠基者孔子、佛教文明的奠基者释迦牟尼等是否是来自真主(上帝)的使者,著名伊斯兰学者毛杜迪的观点既不悖穆斯林的传统信仰,又展示其博大而宽容的胸怀:“我们相信一切或许由真主派遣给印度、中国、伊朗(波斯)、埃及、非洲、欧洲及世界其他地区的所有使者。但我们无法确切指出他们中的某个人是否来自真主的使者。因为我们尚未掌握这方面的任何线索。然而,我们决不可贬斥或诋毁世界上各种宗教奠基者中的任何一个。我们或许不知,他们曾经是来自真主的使者,而后人改变了他们的宗教,一如先知穆萨和尔撒的跟随者改变了他们原有的宗教一样。如果我们想发表自己的观点,也应当根据其目前的宗教礼仪和宗教活动就事论事。而对这些宗教的奠基人则要三缄其口,以免对真主的某个使者有失礼节。”作为穆斯林,哪怕你不同意某个宗教和文明的一些局部内容,但你不可以对那一宗教和那一文明的奠基者妄加评论,甚至出言不逊。这或许就是对如下《古兰经》教诲的一种解读:“我们对他的任何使者,都不加以歧视。”这种开放心态,是穆斯林认知和对待人类一切文明的立足点。

    因此,先知穆罕默德传播伊斯兰文明的时候,并没有完全废除伊斯兰文明之前阿拉伯人的一切习俗和文化,而是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比如朝觐仪式中保留了阿拉伯人由先知伊布拉欣(亚伯拉罕)承继的索法和麦尔卧之间的奔驰礼,取消了阿拉伯人裸体巡游天房的做法;婚姻法中取消了阿拉伯人以前的三种婚姻形式,而保留了另一种,即今天穆斯林的婚姻形式;穆圣采纳部分圣门弟子的建议,采用了其他国王们所用的印章,上刻“穆罕默德——主的使者”;联军战役时,采纳波斯人赛里曼的建议,挖壕沟来抵御敌军;圣门弟子们曾吸收过罗马人的行政管理制度和波斯人的田赋制度……

    关于吸取异文明的成果方面,没有以下圣训更能说明问题的了:“你们求知,哪怕远在中国。”穆圣在世时,伊斯兰尚未传播到中国,当然不会有伊斯兰的宗教学科,那么,穆圣鼓励穆斯林去中国学什么呢?答案无疑是让他们去学中华文明(包括儒家文明)的精华,何况根据大学者纳迪姆的观点,中华文明中无疑存在着“天启的遗迹”,也就是说真主曾给这块具有五千年文明的古老土地派遣过使者。孔子的许多名言(如“己所不欲,勿施与人”等)与先知穆罕默德的圣训(如“爱人如己者才是真信士”等)多有吻合,是最好的说明。

    先知说:“穆斯林犹如蜜蜂,只汲取佳美的饮料,只蓄存佳美的食物。”第四位哈里发阿里说:“知识是信士遗失的宝物,应随时求取,哪怕它来自多神教徒呢!”中世纪的穆斯林,既能恪守自己的信仰和文明特色,又能吸取波斯、罗马、印度诸文明中益于自己的成份;同时他们汲取希腊学术遗产,加以翻译、提炼,并注入新的内容。穆斯林的学者和领袖们支持他们的这一行动,并参与其中。他们只是对希腊文化中有违自己信仰和方法论的部分予以抵制,如希腊哲学中的形而上学等。“柏拉图的学说和亚里士多德的学说,凭借伊本•西那(阿维森纳)和伊本•鲁世德(阿威罗伊)两人而传入拉丁世界,从而对于中世纪欧洲的哲学研究,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乃是伊斯兰文明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典型例证。正是这一开放的文明,启动了“百年翻译运动”及独占鳌头的伊斯兰科学文化。美国学者希提说:“阿拉伯人所建立的,不仅是一个帝国,而且是一种文化。他们继承了在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流域、尼罗河流域、地中海东岸上盛极一时的古代文明,又吸收而且同化了希腊―罗马文化的主要特征。后来,他们把其中许多文化影响传到中世纪的欧洲,遂唤醒了西方世界,而使欧洲走上了近代文艺复兴的道路。在中世纪时代,任何民族对于人类进步的贡献,都比不上阿拉比亚人和说阿拉伯话的各族人民。”

    三、宽容的文明

    伊斯兰对异文化群体的宽容性源于它的普世性价值。它的文明兴起之时即呼唤“人类啊!”而没有说“阿拉伯人啊!”它召人于“众世界的主”,而没有说“穆斯林的主”,或“阿拉伯人的主”;它宣布自己的使命是针对全世界的,而非区域性的:“我派遣你,只为慈爱全世界。”没有把“兄弟”关系限于阿拉伯人中间,甚至也没有限于穆斯林中间,而是囊括了所有民族、肤色和文化,认为全人类同为真主的仆民。先知把这种博爱原则和作为伊斯兰标志的作证言相提并论,说明它不是一种边缘说教,而是信仰的核心内涵之一。同时,把这一原则溶入敬拜真主、接近真主的日常祷文之中,把它和作为每日功课的礼拜紧密联系起来,从而赋予了这一原则一种神圣性,与一般世俗意义上的博爱不可同日而语。

    在先知及其正统哈里发的时代里,对非穆斯林的宽容、人类的平等观念被生活化了:有一次,先知看见一个被送葬的亡人时就站起身来,以示尊重。这时有人告诉他:“亡人是个犹太人。”先知就反问道:“难道他不是人吗?”因此,伊斯兰不承认“优等民族”“上帝的选民”等人为的理论。先知说:“人类是平等的,仿佛梳子的梳齿一样。”“阿拉伯人不比外族人优越,外族人也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白种人不比黑种人优越,黑种人也布比白种人优越。优越性只凭对真主的敬畏程度而论。”

    哈里发艾布•伯克尔时期,与奈季兰的基督教签订协约:将以真主及其使者的名义保护他们的生命、财产及宗教信仰;他们的主教和牧师不作变动。其实,艾布•白克尔的这一政策,乃是一如既往地履行先知穆罕默德曾与他们订立过的条约,因为根据伊斯兰“沙里亚”大法,这一切永远受真主及其使者的保护。欧麦尔任哈里发时期,在与耶落撒冷的基督教徒签订的协约中明确写到:“其他宗教的信奉者,其生命、财产、教堂、十字架等都享有安全保障;教堂不允许其他人居住,教堂中的任何设施(包括十字架等)都受到保护,不得破坏;任何人不得歧视基督教徒的信仰,不得伤害他们……”欧麦尔本人对这一政策以身作则:有一次,欧麦尔正在耶落撒冷的基督教堂时,礼拜时间到了,但他并没有在里面做礼拜,以免后来的穆斯林将该教堂改作清真寺而驱逐其原有的主人。埃及总督阿慕尔的儿子傲慢地打了一个科普特基督教徒的儿子,科普特人从遥远的埃及来到麦地那,向哈里发欧麦尔状告埃及总督。作为抵偿,欧麦尔果断地召来了阿慕尔父子,命令科普特人的儿子以同样的方式打阿慕尔的儿子。并对阿慕尔说:“人,生而自由。是谁让你奴役他们的?!”哈里发阿里时代,阿里丟了一具盔甲,被一个基督教徒捡到了。后来阿里在基督教徒那里发现了自己的盔甲时,基督教徒坚称盔甲是自己的。阿里只得说:“让法律在我们之间公断吧!”于是他俩一起去见法官舒力哈。听了双方的辩辞后,法官要求哈里发拿出证据来说明盔甲是自己的,而阿里拿不出证据,法官就根据基督教徒掌握着盔甲这一事实,把盔甲判给了基督徒。这个基督徒万万没有想到法官会把盔甲判给自己。他惊讶不已,于是情不自禁地说:“我见证这是众先知的法律:哈里发竟然带着我去向他的法官申诉,而法官却让我胜诉,让哈里发败诉。哈里发明知自己并没有撒谎啊!我要见证: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信士的领袖啊!这盔甲确实是你的,从你的马上掉下来,被我捡到了。”阿里说:“你已经成了穆斯林,盔甲就归你了。”正是这种法律上把国家元首与非穆斯林公民(异文明群体)等量齐观的文明,“引发了一场重大的世界历史和文化的变革”,带来了“一个哲学和科学大师辈出的时代”。

伊斯兰文明的另一宽容性体现于,生活在伊斯兰国家里的非穆斯林,伊斯兰并不要求他们在关乎自己宗教特性的领域(如结婚、离异等家庭律例)去执行伊斯兰的教律,圣门弟子们针对非穆斯林公民留下的指示是:“让他们自由处理自己的事情。”对于非穆斯林认为“合法”的事情,伊斯兰并不为难他们。如猪肉和酒,前者是《古兰经》明文禁止食用的,后者在伊斯兰中被列为万恶之源,但伊斯兰并未禁止非穆斯林(如基督教徒)吃猪肉、喝酒——尽管对基督教徒而言,放弃这些东西的话,对其宗教信仰并无大碍。不仅如此,部分穆斯林教法学家主张,谁损坏了基督教徒的猪肉或酒,应当照价赔偿。

    在追溯伊斯兰与西方的关系(即作者所谓的“冲突、合作和对抗”)时,美国学者埃斯波西托谈到伊斯兰的宽容政策:“对于拜占庭和波斯领土上的许多已屈从外国统治的非穆斯林来说,他们并不是失去了独立,伊斯兰的统治只是意味着统治者的变换,而且,新的统治者更为灵活、更加宽容。现在许多人享受着更大的地方自治,缴纳的税收也更低……从宗教的观点看,伊斯兰教证明是一种更加宽容的宗教,它给犹太人和当地的基督教徒提供了更大的宗教自由。”即便是对素有争议的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埃斯波西托也写到:“这种自己活也让别人活的政策与当时基督教国家的狂热偏狭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在穆罕默德二世时代,巴尔干的农民常常说,‘土耳其人的头巾远胜过教皇的三重冕。’”

    在谈到伊斯兰文明的特点时,英国中东史学大师伯纳德•路易斯说:“中东地区的伊斯兰教文明在高峰时代,是傲视群伦地气派——在许多方面,它都是人类文明发展到当时的最高点。……伊斯兰教并不是第一个其发言人宣称托付给他们的真理为普世而独特的宗教,他们并认为自己是上帝最后启示的唯一监护人,他们有义务把这个最后的启示带给普世大众。但是,穆斯林却是头一个为完成这个目标而做出巨大进步的群体,他们缔造出一个宗教文明,它超出了单一种族、或单一地区、或是单一文化的界域。中古盛期的伊斯兰教世界是国际化的、种族多元的,甚至是可以是洲际连接的。”“相较于从上古延续到现代的希腊化文明,伊斯兰教文明走的是另一条路子。我们可以说,在向现代的普世文明迈进一事上,提供了更大展望的并非是希腊人或拉丁式的基督教文明,反倒是阿拉伯人的伊斯兰教文明。”

    伊斯兰文明已走过一千四百多年的坎坷历程(如果按照一般穆斯林学者所言“伊斯兰是开天古教”一说,这一文明的历史更长),在不乏争议的“全球化”时代面临诸多挑战:9•11后美国主导的“反恐”战争相继用武力征服阿富汗和伊拉克(尽管战争尚未结束),并把下一个目标锁定伊朗,使支持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人似乎有了“现成的依据”。其实,明眼人都不难看出,与其说这是“文明的冲突”,不如说是“石油利益驱使下的战争”。尽管一些国家在“反恐”上采取双重标准,人为地创造“恐怖主义”的土壤,使东西方的智者们倡导的“文明对话”举步维艰,但主流伊斯兰思想家和学者们并不相信“文明的冲突”的神话,认为文明之间的主旋律是对话与交流,而不是对抗与战争。《古兰经》于十四个世纪以前把“互相理解与交流”作为“各种民族和群体(文明)”存在的宗旨和目标:“我从一男一女创造了你们,并使你们成为各种民族和群体,以便你们互相理解和交流。”正因为如此,伊斯兰文明的宽容与对话特性即使在十字军东侵、蒙古军西侵那样的“冲突”公开化的历史时期也未间断:前者使十字军领略了萨拉丁的宽容精神——一次性释放一千多名无力赎身的穷苦战俘,与十字军首领里夏尔屠杀二千七百个战俘形成对照;后者使战胜者(蒙古人)接受了被战胜者(穆斯林)的宗教和文明。今天,在硝烟弥漫的国际格局中,伊斯兰文明的宽容与对话依然如故:联合国因伊朗总统哈塔米的要求,把2003年定为全球文明对话年;优素福•格尔达威为代表的主流伊斯兰学者,频频参加与基督教文明对话的国际研讨会,呼吁西方理智地对待穆斯林和他们的文明……这一和平与对话的呼声,与伊斯兰文明独步中古时的气派和风度遥相呼应,更与杜维明等国际知名学者倡导的“文明对话”“文化中国”的观念相得益彰。

    纵观伊斯兰文明的多元、开放和宽容三大特征,与儒家倡导的以“仁”为核心的处世观相辅相成;根据杜维明先生的理论,儒者的身份与生俱来,没有选择,“可以有儒家式的基督教徒,可以有儒家式的佛教徒,可以有儒家式的回教徒。”如果把杜先生所说的这种儒家精神理解为做人的道理,那么,这种精神可以融入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不管他属于哪个宗教),成为他所属文明的一部分。同时,杜先生对五四以来科学主义、理性主义和启蒙心态的反思,与现代伊斯兰思想家不谋而合:伊斯兰思想家毛杜迪认为“科学主义可以使人像鸟一样飞在空中,像鱼一样潜入海底,却无法像人一样生活于地球。”

    早在二百多年前,“回儒对话”由穆斯林学者刘智等“以儒释经”的形式出现于中华大地;我们有理由相信,今天,由杜维明等学者发起的层次更高、视野更远的文明对话(包括回儒对话)与文化中国的构建,前景广阔,风光无限